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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须知
发布者:阳泉疾病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07 点击:1572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当事人)要求职业病诊断时,要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由用人单位出据的“职业史证明”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包括起至年月、工作地点、工种等。
用人单位拒绝出具以上证明的,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内容包含劳动关系及时间、工种、工作岗位等。
(2)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包括该劳动工作岗位)。
(3)体检表及体检结论复印件或临床病历及诊断结论复印件及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4)最近一次X线(高仟伏)胸片及报告单和1年以前X线(高仟伏)胸片。无既往(高仟伏)胸片的,6个月后再次拍片诊断。如病情危重无法等待6个月者,须住院诊断。
(5)提前至少一周与劳卫科联系预约体检,并于预约当日,携带一寸免冠近照、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市疾控中心进行诊断。
(6)资料完整的,2个月后咨询本单位分管人员诊断结果,个人申请的直接咨询劳卫科。
联系电话:2297231 2297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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